⚠️ 本頁內容只供一般教育及參考用途,並非法律意見。香港僱傭權益受《僱傭條例》(第 57 章)及你的個別僱傭合約規範;如有疑問,請諮詢勞工處或專業人士。
香港僱員的主要法定假期權益
《僱傭條例》(第 57 章)為「連續性合約」僱員(即連續受僱滿 4 星期、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)提供多項有薪假期及津貼,包括法定年假、有薪病假及疾病津貼、法定假日薪酬等。本計算機根據你輸入的年資及平均每日工資(ADW),估算這些金額。
法定年假(Annual Leave)
受僱滿 12 個月後,每年可享有薪年假,日數隨年資遞增:
- 第 1–2 年:7 天
- 第 3 年:8 天;第 4 年:9 天;第 5 年:10 天
- 第 6 年:11 天;第 7 年:12 天;第 8 年:13 天
- 第 9 年或以上:14 天(上限)
年假薪酬按「平均每日工資」計算(ADW × 年假日數)。在首 12 個月內,年假亦按比例累積。
病假與疾病津貼(Sickness Allowance)
有薪病假(累積病假日)在受僱首 12 個月每月累積 2 天,其後每月累積 4 天,上限 120 天(首 36 天為第一類,其後最多 84 天為第二類)。疾病津貼為平均每日工資的五分之四(80%)。 一般而言,須連續放取 4 天或以上病假、持有適當醫生證明書,並已累積足夠病假日數,方可領取疾病津貼。
法定假日薪酬(Statutory Holiday Pay)
法定假期與公眾假期不同:法定假期(勞工假期)是所有僱員都享有的假期,2026 及 2027 年為 15 天,並會逐步增至 2030 年的 17 天;公眾假期(銀行假期)則為 17 天。若僱員在法定假期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,該法定假期須支付假日薪酬,金額為一天的平均每日工資(ADW)。僱主不可以「補錢代替」法定假期。
平均每日工資(ADW)怎樣計?
計算年假薪酬、疾病津貼及假日薪酬時,均以「平均每日工資」為基礎:取相關日期前 12 個月(不足 12 個月則整段受僱期)的工資總額,除以該段日數;計算時須剔除僱員「不獲發或只獲部分工資」的日子(例如休息日、法定/公眾假期、年假、病假、產假/侍產假,以及因僱主未能提供工作而放取的假)及其工資。本計算機附有 ADW 小幫手協助你計算。
權威資料來源
- 勞工處《僱傭條例》簡明指南:labour.gov.hk
- 《僱傭條例》(第 57 章):elegislation.gov.hk
常見問題
香港法定年假有幾多天?
按《僱傭條例》,受僱滿 12 個月後可享 7 天有薪年假,其後每年增加 1 天,最多 14 天:第 1–2 年 7 天、第 3 年 8 天、第 4 年 9 天,如此類推,第 9 年或以上為 14 天。受僱首 12 個月內亦按比例累積年假。
病假津貼點計?
疾病津貼為平均每日工資(ADW)的五分之四(即 80%)。一般而言,連續放取 4 天或以上的病假、並持有醫生證明書,且已累積足夠有薪病假日數,方可領取疾病津貼。
有薪病假怎樣累積?
有薪病假日數在受僱首 12 個月每月累積 2 天,其後每月累積 4 天,上限 120 天。首 36 天為第一類病假日,其餘最多 84 天為第二類,合共 120 天。
甚麼是平均每日工資(ADW)?
計算年假薪酬、疾病津貼、法定假日薪酬等款項時,須用「平均每日工資」。做法是取相關日期前 12 個月(不足 12 個月則整段受僱期)的工資總額,除以該段日數,並剔除「不獲發或只獲部分工資」的日子(休息日、法定/公眾假期、年假、病假、產假/侍產假等)及其工資。
法定假期同公眾假期一樣嗎?
不一樣。法定假期(勞工假期)是《僱傭條例》下所有僱員都享有的假期,2026 及 2027 年為 15 天,並逐步增至 2030 年的 17 天;公眾假期(銀行假期)則為 17 天,是銀行及辦公室休息的日子。本計算機的法定假日薪酬以法定假期為準。
這個計算機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嗎?
不可以。本工具只作一般估算及教育用途,並非法律意見。實際權益受你的僱傭合約、工資組成及個別情況影響。請以勞工處《僱傭條例》簡明指南及第 57 章法例為準,有疑問應諮詢勞工處或專業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