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麼是公司簽名章?
在香港,「簽名章」(簽名印 / Sign Chop)是長方形的公司印章,俗稱「方印」,最常見尺寸為 60mm × 25mm 或 70mm × 30mm。 印章上半部刻有 “For and on behalf of [公司英文全名] Limited” 字句,下方留出授權簽署人欄位,常見字樣為 “Authorized Signature(s)”。 蓋章時由獲授權人士在簽名欄上親筆簽名,再加蓋公司印作為背書。
相對於圓印(公司日常蓋印)及法團印章(鋼印、Common Seal), 簽名章在《公司條例》中沒有明文規定,但在實務上是合約、支票、付款指示及授權書最常用的款式 —— 因為它把「公司名稱」與「親筆簽名」並置,最直觀地表達「由公司及其授權代表共同簽立」。
何時需要使用簽名章
- 商業合約:採購合約、銷售合約、租約、服務協議等,習慣由獲授權董事或其他簽署人在簽名章下方簽名,銀行 / 對手方驗印時即可同時驗證公司及代表身份。
- 銀行支票及付款指示:本地銀行的公司支票一般要求 “authorised signature(s) below the stamp”。簽名章正好提供「印章 + 簽名」的雙重背書欄位。
- 授權書 / 委任書:包括授權僱員、會計師、報關代理進行對外作業的書面文件。
- 政府部門申請:稅務局信件、商業登記更改、勞工處投保證明、入境處受聘僱員擔保信等。
設計考量及版式
簽名章的好用程度由幾個排版細節決定:
- 標準版式(For and on behalf of …):上方一行小字 “For and on behalf of”,中間一行較大字體的公司英文全名,下方 “Authorized Signature(s)” 字樣加上分隔線。最普遍,銀行接受度最高。
- 地址章版式:把上下兩行改為公司中英文全名,中間留出地址 / 商業登記號(BR No.)/ 電話傳真。常用於發票、收據及信件背面,但並非 簽名章 —— 銀行驗印時會把這視為地址章而非授權蓋印。生成器可一鍵切換到此版式。
- 支票抬頭章版式:英文公司名置中加大,下方僅有 “Authorized Signature(s)”。 適用於需要在大量支票上快速蓋印的場合。生成器同樣提供此預設。
- 中英文比例:英文版面較闊;如需同時加入中文公司名(例如本地中資企業),建議將印章高度提升至 27-32mm,以避免英文行被擠扁。
- 「For and on behalf of」字句來源:源於英國公司法及代理人法的傳統用語,意指「代表公司」而非「以個人身份」簽署。香港沿用至今,銀行及法律界普遍接受。
如何訂製實體印章
確認設計後,把 SVG 提供予印章店並指明:
- 實際尺寸(最常見 60mm × 25mm;長英文名建議 70mm × 30mm)
- 印章類型(光敏原子印 / 傳統原子印 / 翻轉印)
- 油墨顏色(藍色為合約最常用;黑色用於正式文件;紫色可作備用章;紅色用於強調)
詳見如何製作公司印章。
公司簽名章常見問題
簽名章可以代替 Common Seal 嗎?
不可以。Common Seal 是《公司條例》第 124(1) 條下的金屬鋼印,屬於可選擇備存的法定印章。 如果合約方明文要求 “executed under the common seal”, 必須使用真正的法團印章鋼印,而非簽名章。一般商業合約則接受簽名章 + 親筆簽名。詳見印章法律地位。
「Authorized Signature(s)」應該用單數還是複數?
視乎公司章程細則對授權簽署人數量的規定。如要求「兩位董事或一位董事加公司秘書」共同簽署(《公司條例》第 127(3) 條的標準寫法),用複數 “Signatures”;如僅需一位授權代表,用單數。為兼容兩種情況,市面常見折衷寫法 “Signature(s)”。
中英文名是否一定要齊備?
沒有強制規定。海外控股公司或無中文名的初創通常只用英文版式;華資公司多用中英並列。請以《公司註冊證明書》上的實際名稱為準。
為甚麼合約上一蓋章就花了?
常見原因:印台油墨過多、紙張表面太光(合成紙 / 釉面紙)、按壓力度不平均。 建議在普通 A4 紙上先試蓋三次再蓋上正式文件;自動回墨原子印通常需要先輕按 1-2 秒以浸透墨水。
支票需要使用簽名章還是公司圓印?
兩者都可以,視乎銀行 specimen 註冊時提交的款式。多數本地銀行的 SME 支票上同時保留圓章蓋章區及簽名章蓋章區;以你 specimen 樣本上記錄的為準。詳見香港銀行印章要求。